义务教育"必须实施素质教育"
第三条
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实施素质教育,提高教育质量,使适龄儿童、少年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,为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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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6-29: "义务教育法"修订通过
最后更新日期: 2019-05-24 18:19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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